调解员:文需雁 职务: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雁桥调解室调解员
前情提要
小云与小朋为同班好友。一日,小朋随母亲到小云家中做客,玩耍过程中,小朋持自带玩具枪意外击中小云面部,造成小云受伤。初诊显示小云左下前牙外伤,后转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确诊32冠折伤及牙髓腔,累计产生医疗费5000余元。
事故发生后,双方家长自行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因赔偿金额分歧巨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小云母亲将小朋及其母亲起诉至岫岩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查,案件事实清楚,两名孩子是同班同学,适宜先行调解,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至雁桥调解室。
调解手记
接手案件后,我发现小云母亲诉求明确,但小朋母亲认为孩子并非有意伤人,对高额赔偿存在强烈抵触,双方情绪对立严重。若矛盾持续僵持,不仅经济纠纷难以化解,两个孩子同窗情谊也会彻底破裂。所以我没有立刻组织双方当面协商,而是采取分开沟通的方式,先分别倾听两位母亲心中的委屈与诉求,充分安抚双方激动情绪。
一边是满心焦虑、担心孩子终身牙齿受损的小云母亲,一边是觉得无心之过不该承担全部开销、不愿足额赔付的小朋母亲,两方各有难处,谁也不肯退让。
僵持不下之时,我先以同窗情谊为切入点进行情理疏导,劝解两位家长:两个孩子本是要好同学,不应因一场意外伤害毁掉孩子之间珍贵的友谊。待二人情绪平复,再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释法明理,清晰告知:未成年人致人损害,法定监护人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因主观无心过失免除赔偿义务。
法理讲明、情理疏通后,我拿出全部医疗票据,分别采用“背靠背”单独疏导、面对面集中对账的方式,帮双方逐项核算现有治疗费与后续修复预估费用,兼顾受害方合理损失与侵权方经济承受能力,不让任何一方承受不合理负担。
多轮反复沟通疏导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渐消解,赔偿数额分歧逐渐缩小。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完整调解协议,小朋母亲当场足额付清全部赔偿款项,小云母亲当庭撤回起诉,少年同窗情谊得以完整守护。
本报记者 关月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