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护暮年

辽宁法治报 2026年08月28日

本报讯 记者邵小桐报道 近日,台安县司法局台东司法所联合街道成功调处一起特殊的高龄老人赡养纠纷,通过法理宣讲、温情疏导,妥善化解两代人多年心结,保障漂泊返乡的老人老有所养。

据了解,台东街道辖区一位1950年出生的高龄老人常年在外独自生活,因年老体弱、患病无人照料,被河北省救助站救助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护送回户籍地安置。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认真摸排走访、核实户籍信息后,找到了老人的子女。

在沟通中了解到,父女二人早年长期分离,相互往来中断多年。因父亲早年未能充分履行抚养陪伴的责任,女儿早已心存芥蒂,缺失陪伴抚育的伤痛长久郁结于心,抵触情绪强烈,初期不愿承担老人赡养义务,导致老人安置工作一度受阻。

接到调解任务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医院对老人病情和家庭情况进行了解,并积极联系其家属,坚持情理相融、依法调处。调解前期,耐心倾听子女的倾诉,共情其多年的心结,疏导对立情绪;待情绪平复后,结合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开展普法,明确告知:成年子女赡养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属于法定义务,过往家庭隔阂不能作为拒绝赡养的理由,拒不赡养情节恶劣的,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过多轮释法明理、亲情劝导,老人子女充分知晓自身的权利与法律义务,认识到赡养义务的严肃性,愿意承担赡养责任。结合老人年事已高、身患疾病,需要专业照护的实际情况,双方确定方案:由子女出资,将老人安置在正规养老机构,承担老人后续生活、医疗、照料等全部开支。目前,老人已顺利入住养老机构,日常生活得到妥善保障。

台安县司法局将持续聚焦赡养类等家事矛盾,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用心用情化解家庭“心结”,进一步筑牢老年群体权益保障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