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开车门进了“牢门”

辽宁法治报 2025年03月21日

唐某在多地进行“拉车门”盗窃,最终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3000 元。

“拉车门”是一种盗窃方式,指挨个拉车门“碰运气”,遇到未上锁的汽车便伺机盗取车内财物的行为。对于那些粗心大意未上锁的车主来说,他们的爱车瞬间成了犯罪嫌疑人的“盲盒”。朝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案说法,说明“拉车门”盗窃的后果就是进“牢门”,同时也提醒大家下车后要及时锁好门窗。

据@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一句点评

时下流行开盲盒的购物方式,有不法分子却在深夜的街头也开起了“盲盒”,此“盲盒”非彼盲盒,这种“盲盒”可开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