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员为群众发放宣传彩页
本报讯 3月15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邀参加铁岭市消费者协会组织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力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
法院干警们早早来到铁岭市银州区驻跸园广场,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解答法律问题……干警们被热情的群众层层围住,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道出在消费中遭遇的各种烦心事,鲜艳的宣传横幅随风飘动,活动现场热闹非凡。
“我在网上消费和现实中消费的维权权利是一样的吗?”“我在直播间买的化妆品过敏,能找商家赔吗?”“用手机下单的商品,接收时就坏了,是让快递赔还是商家赔?”“买东西时的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赔偿吗?”……
为了让普法更加深入人心,干警们还带来了精心准备的宣传手册,图文并茂地展示常见消费陷阱和维权方式。看到不少老年人围过来,干警们特别针对养老诈骗展开详细宣传。“叔叔阿姨,遇到推销高价保健品的,可千万得留个心眼,别让辛苦攒下的养老钱打了水漂。”干警们的声声叮嘱,让老人们心里暖乎乎的,直夸法院想得周到。
葛峥 本报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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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司法:护航“3·15” 普法惠民护权益
本报讯 3月15日,铁岭市司法局、市法援中心(仲裁办)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及普法志愿者来到银州区驻跸园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普法志愿者向过往群众发放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提醒群众面对各种各样的消费形式,要保持警惕、合理消费,防止掉入消费陷阱,以免上当受骗。同时,法援律师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针对群众高度关切的“买到伪劣产品如何处理”“网购无法退货”等热点问题,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引导消费者健康、科学消费,当消费者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百余人次。
李江南 本报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