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栾岚报道 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在5月21日“全国助残日”期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讲座、法律援助等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
据悉,我省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着力打造“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等法律援助品牌。
●依托辽宁法律服务网融合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的服务功能,在辽宁法律服务网增设“法律服务绿色服务通道”专栏,内设“绿色通道”,让残疾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健全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完善的无障碍服务。
●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方便残疾人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办理机制,符合相关规定的,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
●组织人员深入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单位和村镇、社区,大力宣传助残护残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据统计,近年来全省年均办理涉及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解答涉及残疾人法律咨询近4000人次,依托各级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4个,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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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中院设立
保护残疾人权益工作站
本报讯 日前,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为残疾人提供更优诉讼服务的意见,并开展了一系列助残诉讼服务活动。
5月13日,抚顺中院联合市残疾人联合会设立“残疾人权益保护诉讼服务工作站”,残疾人群体在该工作站就能得到法律咨询、诉讼风险评估、诉讼引导、纠纷调解等诉讼服务。
5月16日,抚顺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到抚顺中院进行对接联动,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特色调解室等场所,“零距离”体验“一站式”诉讼服务,了解法院各项便民举措,并为法院赠送便民设施轮椅。
同日,抚顺中院立案一庭干警参加了“抚顺市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法律咨询活动,在宣传民法典中保障残疾人内容和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面对面为前来咨询的残疾人提供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侵权维权等方面的法律解答。
高嵩 本报驻抚顺记者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