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期间考研还领高薪?还钱!

辽宁法治报 2024年05月22日

案件速读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劳动争议案件。2020年,S先生被诊断为抑郁症,并向所在公司请了长达17个月的病假。其间,S先生成功考研,并在校持续就读,同时领取了公司连续发放的高额工资、补贴、奖金等款项近40万元。2022年3月,该公司发现隐情后开除S先生。双方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判决、调解,最终,S先生须向所在公司返还超额薪酬近20万元。

S先生是一名具有电气技术专业背景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进入某科技公司担任采购工程师。工作10年后,某科技公司与S先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0年8月,S先生被诊断为:抑郁状态、焦虑状态、失眠。自此,S先生连续向某科技公司提交诊断证明,请休病假,休病假时间一直延续到了2022年1月, 休假时间长达17个月。之后,S先生才回某科技公司继续上班。某科技公司之所以批准S先生长期休病假,是因为某科技公司认为根据S先生的工龄和司龄,S先生最多可享受18个月的医疗期。在S先生休病假期间,某科技公司向S先生发放的基本工资、过节费、津贴、年底双薪合计金额就有近40万元。2022年3月,某科技公司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S先生在休病假期间考取了北京某著名高校的应用心理专业硕士(MAP),并在该校持续就读。且S先生在学校连续学习期间还存在自行增加药物或者停药、拒绝相关化验检查等未按医嘱进行治疗的行为。

某科技公司通过检索既往的一些抑郁症患者的病案发现,“医生一般是鼓励抑郁症病人上班的”。另外,某科技公司通过咨询S先生就读高校的老师得知,“研究生备考对于考生的身体和心理要求比较高,上学只会进一步给患者带来压力”,“此外,该高校也没有通过学习心理学进行抑郁症治疗的先例,只有学生因患有抑郁症而无法继续学习的先例”。

通过上述查询、咨询,某科技公司认为,S先生能够进行高强度的备考、学习,但却请病假不进行强度不高的日常工作的做法欠缺合理性。另外,S先生事前向某科技公司隐瞒相应情况、事后拒不对此进行解释说明的行为,也足以说明S先生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

2022年3月,某科技公司在征得工会同意后,向S先生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对结果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S先生关于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另外,法院还判决S先生将高于北京市正常病假工资标准的已付基本工资、过节费、津贴、年底双薪等款项返还给某科技公司,返还金额36万余元。S先生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后经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S先生与某科技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S先生向某科技公司返还超额薪酬近20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S先生在被医院诊断患有抑郁症后的病休期间,某科技公司有义务为S先生提供相应的便利和保障,但S先生亦应遵医嘱并以恢复身体健康为目的安排自己在病假期间的行为,亦需接受某科技公司的合理监督、管理。根据查明事实,某科技公司认定S先生的相应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诚实信用原则,并据此与S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无不当,符合法律规定。

据广州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