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职业病这些要知道

辽宁法治报 2024年05月07日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职业病共包括10类132种。

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劳动者怀疑有职业病应怎么办?】

如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可以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初步断定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

如果不能排除职业病,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病人的劳动合同;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据河南日报微信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