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超(左)被聘为阜新县大板蒙古族小学法治副校长 姓名:廉超 出生年月:1979年7月 职务: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青春心语:作为一名检察人,我始终怀着对法律的敬仰,肩负起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使命,用坚韧和奉献书写自己的检察人生。
我曾在军营的大熔炉中历练了12个春秋,从绿军装到检察蓝,我始终坚守着军人的本色,在检察岗位上不忘初心、不懈奋斗。因办案成绩突出,我曾两次荣立三等功、4次被评为阜新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
时代各有不同,青春一脉相承,奋斗是青春的底色。从一个能打善战的军人,转变成对检察业务并不熟悉的“门外汉”,不服输的军人性格促使我报名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
在白天的繁忙中,我利用工作之余的零散时间,手捧厚厚的“三大本”复习资料,从头开始一字一句地揣摩学习;在夜晚的宁静里,我挑灯夜战、强化训练,书桌上的台灯见证了我接受锤炼、脚踏实地的努力。逐梦人终成圆梦人,在2013年9月顺利通过考试,为自己从事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担任政治部主任期间,我针对院里年轻人多的特点,组织开展到敬老院慰问老人、帮助失学儿童、拓展训练、主题征文演讲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增强了年轻干警的团队精神和凝聚力。
对于工作中一些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我将他们整理成信息材料和典型案例,推荐给新闻媒体,其中多部作品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
2021年,我到阜新县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推动实现了多个全省、全市“第一”。其中包括与阜新县工商联等多家单位建立了我省首个县级行政单位企业合规考察制度和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制定了保证金提存制度并在阜新市首先适用。此外,我还带头创建民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通过建立涉企案件标识、监管制度、在办涉企案件统计台账等全流程跟踪问效。
部队是我扬帆启航的港湾,检察机关是我成长进步的阶梯,我将继续在检察道路上砥砺奋进,用坚韧和奉献书写自己的检察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