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耕地上种树,违法吗?

辽宁法治报 2024年04月30日

近日,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在承包耕地上种树引发的侵权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姜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将相邻于原告雷某耕地一侧的119棵杨树予以全部清除。

雷某与姜某承包的土地相邻,雷某的耕地居西,姜某耕地居东,姜某在其承包的可耕地栽种119棵杨树,而靠雷某承包地东侧姜某的树对雷某的庄稼造成减产。雷某曾先后找到乡、村干部解决,但是姜某却置之不理,经村委和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果,雷某诉至法院,要求姜某将树拔掉。姜某辩称,树栽在自己地里,不同意原告诉求,如果要拔掉树,必须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告在耕地上种树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同时被告种植的杨树相邻原告的庄稼一侧仅距离1米左右,在杨树成长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营养成分和水分,对原告的相近庄稼势必造成减产,甚至于枯萎绝收。被告种植在原告一侧耕地上119棵杨树,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产,应当予以清除处理,被告辩称要求原告赔偿种树的损失,于法无据,法院不予采信。

法官说法

目前,在很多人的思维意识里认为自家的地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属于自己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但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在耕地上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行为。耕地邻里种树,法律虽然也没有规定距离,但如果确定邻居种树行为已经给自己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本案中,姜某在其承包地上种树,且树木紧邻雷某的承包地,树木根系的生长及遮挡采光等问题,势必会对农作物的生长及产量造成影响,在庭审中,姜某亦认可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农作物减产,故雷某要求姜某清除相关树木于法有据,应予以适当支持。此外,案涉土地性质为耕地,属基本农田保护区,姜某于耕地种植树木,属于擅自更改耕地用途,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树木,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故姜某在可耕地上种树属于违法行为。

法官提醒,农村房屋和农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也应享有采光权。因此,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据正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