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支付宝上‘蒙’口令,领走一万元红包”的消息于近日登上热搜:2024年2月1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市民王先生给父母准备了2万元支付宝口令红包,在设定口令“祝爸妈新年快乐”后,他将该红包发出,但父母只收到其中一个1万元红包,另一个1万元红包被一个陌生人“领”走了。
据驻马店广视网,4月9日,驻马店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刑侦大队民警将嫌疑人林某从广州带回驻马店。据林某供述,她闲来无聊想着抢一些别人的口令红包,尝试很长时间后,输入了“祝爸妈新年快乐”的红包口令,竟抢到一个面值1万元的大额红包。看到王先生索要红包的留言后,林某也没有退还这个红包。
随后,“抢口令红包是否违法”成为网络争议话题。
4月23日,记者就这一案件向驻马店市公安局了解情况,接线员表示需找宣传部门。但记者拨打宣传部门电话,一直未接通。次日,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案件尚未定性,警方还在研究“是以盗窃还是非法侵占的罪名”侦办这起案件。
根据支付宝口令红包的规则,发送者可以自定义口令内容、红包金额和红包数量,但并不能选择将其发给特定人群。
▶律师:或构成盗窃、侵占
林某“蒙对口令”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法律人士存在不同看法。
“‘误领’一般指单纯失误操作领取到不属于自己的红包;‘盗领’则是领取红包时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两者界定主要看行为人领取红包时的主观意愿。”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何闪闪向记者解释。
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伟伟看来,林某在过年期间使用了高频口令“祝爸妈新年快乐”,证明她主观上可能积极尝试领取非发给她本人的红包,在此基础上可以看出林某主观上有积极追求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支付宝口令红包设有一定的特殊游戏规则,存在一定非定向性和不确定性,若林某只想碰碰运气,没有积极追求高频尝试,拿到后发现金额巨大且明显是定向给父母的,此时林某只承担不当得利返还的民事责任,应在被追索时返还钱财。
“用户设置口令并将红包投送到支付宝公开平台上,一定程度让渡了资金的管理权甚至所有权,(资金)有一定无主物属性,就可能存在一群‘挖宝人’。”张伟伟这样说。
“王先生发的红包设置了‘祝爸妈新年快乐’的口令,意思相对明确,因此林某领取的红包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退还。”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雅妹这样分析,“当林某在王先生要求返还后拒不退还,可能涉嫌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可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据《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