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优化普法“进村入户到人”

“法律明白人”普法大讲堂每月办一次

辽宁法治报 2024年04月08日

本报讯 记者栾岚报道 举办省级法治乡村建设培训班、每月举办一期“普法大讲堂”……日前,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按照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今年我省将持续优化完善普法“进村”“入户”“到人”工作举措,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村民法治素养,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我省获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00个。今年我省将举办省级法治乡村建设培训班,培养更多乡村法治人才,提升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三批“辽宁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更好发挥示范村(社区)引领作用,不断夯实乡村治理的法治基础。

以普法“小切口”做实社会治理“大文章”,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至关重要。去年以来,我省依托1.6万余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将普法融入评理说事、化解矛盾纠纷全过程,“零距离”服务群众。目前,全省共有省级普法示范点646个、市级普法示范点2237个、县级普法示范点3655个。这些普法示范点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收集信息线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释放了巨大基层治理效能。今年,我省将加强普法示范点建设,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全省评理说事点30%达到县级普法示范点标准、20%达到市级标准、10%达到省级标准,推动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

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之一。“法律明白人”是指从村(社区)干部、“五老”人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村(居)民中遴选的村(社区)法治带头人。从今年3月开始,我省“法律明白人”普法大讲堂将每月举办一次,通过用好《“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完善“法律明白人”培训平台、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等举措,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提升“法律明白人”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使其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力争年底前实现全省每个行政村(社区)有5个以上“法律明白人”,在乡村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方面更好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