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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者分46单购买46枚过期咸鸭蛋,按每单1000元的标准索要十倍赔偿共46000元……知假买假索赔到底该不该支持?赔偿标准又该如何计算?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在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
“咸鸭蛋案”中的知假买假争议
2016年2月,张某在某超市购买了6枚咸鸭蛋,隔天又再次购买相同批次的40枚咸鸭蛋,46枚咸鸭蛋按46笔订单结算。
几日后,张某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称购买的咸鸭蛋过保质期。经调解未果,张某将某超市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退一赔十”,赔偿标准按46笔订单每单最低1000元赔偿,共计46000元。
而在庭审期间,张某还有数个案子在法院“挂着号”。
在另一个超市,张某亦先后多次分订单购买香肠等散装食品,并以散装食品标签不合格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按多个订单分别计算赔偿款,索赔15000元。协商未果后,纠纷也进入了法院。
“我记得那一阵知假买假案件不少,案件上诉到中院,一查原告,都是有多个案子在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潘静波对自己多年前审理的这起“咸鸭蛋案”记忆犹新,那时他在民事审判庭从事审判工作。
潘静波介绍,“咸鸭蛋案”立案时,张某还按多笔交易提交了多份立案申请,后被一审法院合并立案。
在一审时,被告某超市以张某知假买假、分单结账是恶意行为提出抗辩。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退还原告46枚咸鸭蛋购物款101.2元,赔偿金按46笔订单合并计算,按购物款十倍赔偿1012元。
张某提出上诉,案件进入到上海一中院。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二审法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是为了更好地规范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购买者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主张惩罚性赔偿,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应当得到支持。”潘静波表示,“同时,也应该遵循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对分单结算分别提出十倍赔偿不予支持。”
知假买假者究竟能不能“诉”?
“‘知假买假’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来说,群众把购买者知道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购买并维权的行为称为‘知假买假’。”最高法民一庭法官谢勇介绍,知假买假行为一直存在争议,是因为各界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理解。
自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写入惩罚性赔偿条款后,社会出现了一批打假人士。2009年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写入“十倍赔偿”条款,让打假更加集中于食品领域。
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惩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意义重大。然而随着知假买假索赔的增多,打假逐渐职业化、专业化和团队化。有的知假买假者在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同时,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采取一些不符合日常消费习惯的行为,更有甚者借维权之名敲诈勒索,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因此,社会上不乏反对知假买假的声音,认为知假买假者的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为自身牟利,购买商品也不是为了生活消费,不应当将其视为消费者。
普通群众很少用,知假买假者不能用。长此以往,惩罚性赔偿规定将会沦为“沉睡”的条款。为更好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净化市场、保护食品安全的作用,2023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与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发布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就是为了统一裁判规则,更好地为全国法院提供审判指导。”谢勇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均依法支持了消费者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
“退一赔十”赔偿标准该如何计算?
知假买假常出现大量购买、反复购买、连续购买等行为,在适用惩罚性赔偿“退一赔十”时,赔偿标准该如何计算?赔偿基数如何认定?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时提出,坚持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消费者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
4起典型案例除了“咸鸭蛋案”,其余3件案例也充分体现了法院对“合理生活消费”这一标准的遵循。
在郭某诉某经营部产品责任纠纷案中,郭某先后分两次购买4件24瓶白酒,后发现白酒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起诉要求退还购酒款22097元,并支付购酒款十倍的赔偿金220970元。
在刘某诉某鹿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刘某先后两次在某鹿业公司购买了鹿胎膏和鹿鞭膏,后以产品标签信息不全、无生产日期等信息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货款10680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106800元。
在这两起典型案例中都涉及大额赔偿,法院认定原告未超出生活消费需要,均以消费者支付的全部价款为计算基数,支持了原告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
在沙某诉安徽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沙某首次购买30盒“黄芪薏米饼干”,付款516元。后分3次又购买了40盒、60盒、100盒饼干,4次总计付款4176元。沙某以产品中添加有黄芪粉,违反了有关规定为由起诉,要求退还价款4176元,支付十倍赔偿金41760元。
法院审理认为,沙某首次购买的30盒饼干符合合理生活消费需要,据此确定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基数,对加购部分,认定超出生活消费范围,未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最终判决支持沙某就首单购买饼干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
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具体该如何界定?比如20瓶酒与30瓶酒、30盒饼干与50盒饼干这种相差不大的数量该如何区分?这正是现实中的难题,需要法官发挥审判智慧,行使好裁量权,作出合法合理合情的判决。
为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与典型案例同步发布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专门就惩罚性赔偿金基数认定、连续购买索赔、反复索赔等内容作出规范。此外,还对食品标签说明书瑕疵的认定、小作坊等生产经营食品的责任、恶意索赔的惩治等问题予以明确。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与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从客观标准认定“消费者”范围,在赔偿范围认定标准上予以明确,最大程度发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价值与功能,实现对社会的指引,形成良性监督氛围。同时,也对各级法院予以指导,实现良好的审判效果,这正是能动司法的生动体现。
下一步,最高法将在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打击和遏制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作用,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惩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合力等方面开展重点工作。
据《人民法院报》
“咸鸭蛋案”三问
问:知假买假是否会影响消费者身份的认定?
浦东新区法院周浦人民法庭庭长吴军介绍,根据2013年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食品药品领域以知假买假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被告以知假买假为由提出抗辩与法相悖,法院不予采纳。
问:是否应该支持张某提出的十倍赔偿?
“因为咸鸭蛋购买时已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告作为经营者应该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吴军说道,“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确定惩罚性赔偿标准。”
超市同意“赔十”,但反对按46单分别计算。
很明显,张某购买时分46次结算的目的,正是因为其熟知法律,利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赔偿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偿的规定,故意拆分订单多次小额支付,以每单索赔1000元来实现利益最大化。
问:司法裁判该按什么标准来计算赔偿?46笔交易到底该视作一笔还是多笔?
支持分单计算,无异于鼓励这种异化的打假行为;不支持分单计算,也需要作出合理准确的法律适用和解释。
“原告分次结算的行为既不符合消费者日常交易习惯,也与食品安全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精神不符。但原告购买咸鸭蛋仍属于生活消费范围,并且经营者确实有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应该视为一笔交易,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吴军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