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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载换地纠纷一朝解 2025年06月09日 

核心提示

沈阳市苏家屯区沙河街道村民杨甲与杨乙(家族兄弟)因20年前口头换地协议与土地承包证冲突引发纠纷,导致拖拉机停耕对峙。司法所所长朱雪杰及时介入,查证历史协议、法院判决及土地证件,运用法律法规,辅以乡情调解,促成争议地块继续耕种、权属后续协商的解决方案,避免延误农时。通过发动群众查证、多方联合说理、完善化解机制,践行“枫桥经验”,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保障春耕有序推进。

“朱所长,老杨家两兄弟又在地头吵起来了,他们要找个说理的人!”

接到调处信息后,我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杨甲蹲在田埂边上,攥着泛黄的判决书的手在发抖:“2012年法院判的,白纸黑字证明我有耕种权!”

对面杨乙女儿拿着土地承包证翻得哗哗响:“证上名字是我的名字(杨乙一家三口人共用一个土地承包证),你们早该还回来!”

看着田埂上对峙的双方和闲置的拖拉机,我知道必须与时间赛跑——每耽搁一天都可能毁掉一季的收成。

“今天咱们晒着太阳说透话,从根上理清楚。”我给双方递上矿泉水,劝说双方别着急,慢慢说,一定能把问题解决好。

调查中我捕捉到关键线索:兄弟俩2004年有过口头换地约定,虽无书面协议,但周边村民能印证实际耕种近20年的事实。翻开档案柜里的民事判决,2012年法院确实明确杨甲对争议土地有合法耕种权益。

“按民法典,实际履行的口头协议有效;按民事诉讼法,已生效的判决必须执行。”调解室里,我把两部法律汇编推到他们面前,我从情、理、法多维度劝导,强调耽误农时的损失,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还邀请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辈共同参与,助力化解矛盾。

经过多番法理融合令僵局破解:杨乙和女儿不再阻止杨甲耕种争议土地,杨甲依据法院判决书继续享有耕种权益;杨乙和女儿关于土地处置的问题,后续通过家庭内部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不影响杨甲正常耕种。

杨甲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不然这一季的收成就全毁了!”

杨乙也不好意思地说:“希望这事能早点解决,我也不想伤了和气。”

在调处纠纷时,我们既要及时张开法律保护的伞,也要学会用乡土的温度焐化情感的冰——法律文本印在纸上是死的,落到田间地头才能活起来。

本报记者 栾岚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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