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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生被造黄谣 法院判平台赔8000元 2025年05月27日 

核心提示

高中女生被同学造黄谣,造谣者因真诚悔过未被追责,而前期未主动拦截、收到投诉后又未及时下架侵权内容的网络平台被法院判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这一判决并非“有违常理”,而是基于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平台对涉及性谣言、隐私泄露等明显侵害未成年人的信息负有主动审查和快速处置义务,若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回顾

对高中生李小花(化名)来说,那天永远是个噩梦。“小花,你快看我给你发的链接,你的照片怎么被人发网上了。”那天正值假期,在家休息的李小花收到同学的信息后,赶忙点开链接,里面是一段视频——视频里有5张图片,其中一张是其微信个人信息页面截图,包括她的姓名、所在地区等,还有一张是她的正面面部近照,并配有“我嘴上长了小××”“快加我微信让你×”等黄谣内容,以及可能被误以为是“招嫖”的极端下流、低俗的文字。

李小花顿时蒙了,既惊恐又愤怒。她实在无法面对这一切,担心同学和老师看到这条视频后会怎么议论她,更不知道第二天去学校如何面对老师和同学。李小花将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赶紧将其父亲从单位叫回家,夫妻二人报了警。在此期间,不断有人申请添加李小花为好友,申请栏不乏污言秽语。

经警方调查,始作俑者很快被找到——李小花的同班同学小丽。原来,因校园纠纷,为了报复李小花,小丽通过小涛在某App制作并上传一段带有李小花校服照的黄谣视频,为泄愤将该视频转发至朋友圈。虽然小丽很快将朋友圈中的视频删除,但已经有不少好友看到了视频内容,且某App中的原视频未删除。

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小丽和父母一起向李小花及其家人郑重道歉并请求原谅。考虑到小丽真诚认错,又是未成年人,以后还要继续在一个班上学,李小花及其家人决定不再追究小丽、小涛的责任。

而让李小花父亲不满的是,上传黄谣视频的某App平台,在他们投诉后未及时处理,直到第二天才下架该视频。其间,该视频浏览量飙升至3.5万。“作为传播视频的网络平台,如果他们能在视频上线之前加强审核或接到投诉后立即下架,也许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

于是,他们一纸诉状将平台所属的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

2024年6月,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案平台赔偿李小花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和律师费。一审宣判后,当事人均未上诉。

法律点拨

本案涉案视频中有清晰的李小花面部近照,从面貌特征上可推知信息主体系未成年人的可能性较高,视频使用了极端恶俗、下流的语言针对女性未成年人进行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还披露了李小花姓名、微信号等个人信息,不仅可能引发人肉搜索和侵扰私人生活安宁、侵犯隐私的风险,还严重侵害女性未成年人名誉权。涉案侵权内容违法性显而易见、易于识别判断,视频在短时间内即引发了较高的网络关注,同时,被告未能证明其采取了关键词筛查、人工审查等合理措施。因此,本案符合法律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侵权的情形,在网络服务提供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况下,应当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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