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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短信轰炸敛财,不是恶作剧 2025年03月25日 

核心提示

短信轰炸不是恶作剧,不是开玩笑,可能构成违法犯罪!来看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的真实案例。

案情回顾

“嘿,想不想一起发财?以你的专业技术,我们合作,绝对能赚大钱!”

当张伟收到网友李明的这条信息时,心跳不由得快了几分。他略懂计算机技术,看到“发财”二字,忍不住问了一句:“做什么?”

“短信轰炸!”李明迫不及待地介绍,“我们开发软件,专门向某些手机号连续发送验证码短信,市场需求大,卖得特别好。我负责找客户,你提供技术支持,收入绝对不低!”

向特定手机号码不停地发送验证短信,让对方的手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使用。技术上并不复杂,张伟很快就明白了大致的操作流程。

很快,张伟购买了服务器,制作了网站,李明则购入各大门户网站的接口。两人利用技术手段绕过安全防护,操控门户网站向指定手机号发送验证码短信。指定手机号在十分钟内不断收到各大门户网站验证码短信轰炸,轰炸时间内手机根本没法正常使用,效果极佳。

尝到甜头后,他们开始在社交平台上兜售“短信轰炸软件”,销量惊人,甚至有人批量购买后再转售。银行卡里的数字不断上涨,但两人的心却隐隐不安。每次看到网上关于短信轰炸的讨论,他们都会下意识避开,不愿深究背后的法律风险。然而,侥幸心理终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某天,警察登门而至。看到警察制服的那一刻,张伟和李明意识到真的出事了。

最终,两人因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同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文内姓名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江苏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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