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俊华 崔妹丽 本报驻盘锦记者 孙硕辰
数字检察是顺应数字时代发展的重大改革,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是数字检察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近年来,盘锦两级检察机关运用数字检察融合性思维和理念,积极构建好、应用好法律监督模型,以推动数字赋能检察业务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司法救助旨在向因案致贫的弱势群体及时伸出“看得见的手”,实现“弱有所扶”。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为保证经办案件“应救尽救、应帮尽帮”,选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的司法救助模型,多方收集整理数据进行信息碰撞,筛选出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的司法救助线索。
经济案件“久立不侦”“久侦不移”,未依法及时作撤案处理的情况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司法公信力。针对这一现象,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应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的审查逮捕案件跟踪监督模型,调取了相关数据要素进行碰撞,筛选出魏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随后,大洼区检察院将魏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监督线索通过平台移交相应办案人。办案人及时电话听取被害人意见,了解到魏某已将其涉案钱款全部返还,被害人对其行为表示谅解。该案立案时间距今已长达3年之久,且大洼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已过2年。符合经济案件立案2年未移送审查起诉,应撤案处理监督线索的撤案监督条件。因此,大洼区检察院向办案机关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犯罪嫌疑人魏某终止侦查。办案机关采纳其建议,对该案终止侦查。
此次模型的应用,充分助推检察机关发挥侦查监督职能,有力缓解经济案件“久立不侦”“久侦不移”情况,化解长期积案,疏通案件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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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城郊地区检察院
假释检察监督模型在全省推广
本报讯 驻盘锦记者孙硕辰报道 利用大数据赋能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盘锦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研发了“辽宁省盘锦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假释检察监督模型”“盘锦市城郊检察院监狱罪犯混关混押检察监督模型”,通过假释监督模型筛选,盘锦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向盘锦监狱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对筛选后基本符合假释条件的4名罪犯建议启动假释办理程序,现其中一名罪犯已被法院裁定假释。
其中,“辽宁省盘锦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假释检察监督模型”被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作为条线内部首个“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数字检察模型”推广至全省各城郊院,并入选省人民检察院拟推荐选定的“35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之一,在省人民检察院举办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培训中作为代表进行演示。
对于长期困扰该院的案多人少问题,城郊地区检察院通过树立“数字检察工作理念”,研发“数字检察模型”,利用大数据赋能“派驻检察”与“假释案件”办理,弥补自身短板弱项,提升执法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