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利用微信群组织打麻将会构成开设赌场罪吗?下面通过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寻找答案。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彭某、尹某、陈某某三人创建微信群邀约赌博人员入群,并利用某App获取房间编码后发于群内用于群成员进入虚拟麻将室打麻将。三人在微信群内设置管理规则,并根据麻将比分收取“房费”,其间三人还邀约被告人白某某进行“房费”、赌资结算管理。彭某、尹某、陈某某共抽头渔利31493元,白某某抽头渔利29505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尹某、陈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游戏App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白某某帮上述三人进行“房费”、赌资结算管理,为三被告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结合被告人积极自首、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依法对四名被告人判处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法官说法
随着网络的发展,“开设赌场”的含义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筹码、赌具供他人赌博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通过运用赌博App、抢红包、竞猜游戏网站开奖结果等方式进行赌博,并设定赌博规则,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均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利用互联网建立赌博网站接受他人投注,在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等行为也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的,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据石屏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