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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没假休不能休不敢休 “用钱换假”成为普遍现象 强制执行带薪年休假行不行? 2024年05月28日 

新闻速读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引发公众热议。有业内人士指出,该通知的亮点在于强调过程管理,引入信用机制和评价机制,鼓励和激励用人单位积极安排带薪休假。

我国早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中就确立了带薪年休假法律制度。2008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国务院令的形式明确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但实践中,带薪年休假制度存在落地难困境。有调查显示,近七成员工未充分享受年假,超过半数企业存在年假限制,部分员工权益受损。

该不该强制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记者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了采访。

“不敢休、没时间休。”

山西运城市民徐女士今年55岁,在当地一家医院上班,按照规定,她如今每年有15天年休假,却很少休。因为医院规定,连着休假3天就算旷工,不仅当月全勤奖金没了,还要扣除工资绩效。而全勤奖金在她的工资构成中占比近四分之一。即使她愿意放弃一定的工资收益,向医院请假时,超过5天的假期也几乎不会被批准。徐女士介绍,前几年,医院的人事制度还不完善,根本没有实行带薪年休假。这几年倒是有了,但各种“卡”,一年也就能休个三四天,和普通请假没什么区别。

像徐女士这样无法正常带薪年休假的情况并不鲜见。记者近日对北京、广东、湖南等地数十名劳动者采访发现,大多数受访者表示自己的带薪假期未能得到充分落实。

不同行业差异较大

有人10年未休年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年休假落实情况,不同行业人群差异较大。

全国总工会对制造业职工状况调查的结果显示,制造业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5.68天,高于全体职工5.51天的平均水平,工作6天及以上的职工占比为61.46%。一线制造业职工加班更严重,工作6天及以上的占比高达74%。

来自广东一家制造业工厂的王先生介绍,其所在生产车间工作量大,通常采取三班倒作业,连周末都无法保证,更不用提带薪休假了,“能在周日休一天都谢天谢地了”。

采访中,有受访者称自己工作10年未享受过一次带薪年休假;有人因为公司考勤规定,只能把年休假分开休;还有人吐槽公司不提供年休假也从未给予员工相应补偿……

人社部此前对部分城市(60个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有超过半数的职工享受了带薪年休假,这意味着有近半数的职工没有享受到带薪年休假。

单位变相阻挠休假

仲裁成本高难度大

记者采访发现,即使有些企业同意员工休年假,也会在休假天数、工作安排等方面给员工另设障碍。“卡”的方式有很多:有公司把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算在带薪年休假中,重合自动抵消;有公司在员工休年假期间,还不断布置工作任务,要求其远程办公;把员工5天的年休假拆成两半,要求每次最多只能休2天半;年底未休完年假,公司要求员工补签休假单,假装已休完了年假。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政律师接触过不少涉带薪休假的纠纷:部分用人单位直接用补偿金方式代替给员工休假,直接导致带薪年休假无法实现;部分劳动者为加班费等补偿,主动放弃带薪年休假;销售行业以“底薪+绩效”构成工资的员工,担心带薪休假影响收入,无奈放弃权益等。

“没假休”“不能休”“不敢休”,放假这件事,在一些劳动者那里成了难事。带薪休假,为何在现实中那么难以落实?

人社部曾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相关建议,分析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时提到:企业职工休假带来岗位人员空缺以及用工成本增加,影响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主动性。

郭政说,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带薪休假对经济、文化等推动和刺激作用,劳动法也有相关规定,但现实中仍很难执行,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现行劳动法虽然对于带薪休假有规定,但具体细则、实践方式缺少明确条款规定,制度上存在一定程度空白与漏洞。

还有业内专家指出,虽然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相比于前几年有明显改善,但依然没有完全落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相应执法,导致企业不落实带薪休假不会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劳动者自己申请仲裁成本高难度大。

全面落实休假制度

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记者注意到,“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完善节假日制度,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并且这一制度还被连续多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多个促消费相关文件中,也均提到落实带薪休假。

多地也曾发文鼓励错峰休假、分期休假。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已有河北、江西、重庆、广东、浙江等10多个省份,在出台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中,提到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专家建议,政策层面应当关注带薪休假的完善与执行,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相关政策,完善企业违反法律责任的规定,强化对企业年休假执行的约束。同时增加违法成本,适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切实维护好职工休息休假权益。

对于普通劳动者,有业内人士建议,一方面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年假申请,根据公司的整体安排能休尽休,应休尽休。因为仲裁存在时效性问题,超过仲裁时效又无法举证,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尽量选择在生产经营情况不忙碌的时候申请年假,与公司互相配合,互相理解。

·声音·

来自法律专家的解题思路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王倩:应该加大劳动行政部门主动执法检查的力度,把用人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作为劳动监察的重点工作内容,还应该加大对带薪年休假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推动享受带薪年休假的社会共识。立法上应该明确以实际休假为原则、以金钱补偿为例外,不能让“用钱换假”成为普遍现象。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姚均昌律师:想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监管部门需要主动出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抽查,查到不落实的公司就严肃处理。这样,带薪休假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据《法治日报》

问与答

问: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休带薪年假?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问:带薪年假没休可以折现吗?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明确,没休完的年假,可安排跨年度休,也可按照劳动者日工资的3倍进行折现,具体规定如下: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问:休不了带薪年假该如何维权?

答:有以下几种方法:

●举报与责令改正: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及相应赔偿金。

●调解: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一致后,签订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应履行协议内容。

●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的时效为一年。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最终救济。

据《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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