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夫妇驾驶“三无老头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时,与正常驾驶轿车相撞,车祸致老两口多处骨折,遂向轿车司机索赔70余万元。近期,虹口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年近七旬的沈大妈驾驶一辆老年代步车,后座载着其丈夫黄大爷,闯红灯横穿十字路口时,恰逢李小姐驾驶小轿车途经此路口。两车猛烈相撞,导致老两口受到了严重创伤:沈大妈两段椎体压缩性骨折、左侧七根肋骨骨折;黄大爷左侧十根肋骨骨折。
经过交警认定,沈大妈一方驾驶无上路资格的电动老年代步车,且存在闯红灯行为,需承担主要过错,李小姐一方在绿灯通行时未减速行驶,亦承担过错。
事故发生后,因各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沈大妈与黄大爷分别将李小姐、其所属公司及涉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二人合计索赔超7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予以采信。法院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核算,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共35万元;李小姐所属公司赔偿沈大妈、黄大爷律师费各3000元。李小姐个人因系职务行为,未承担任何赔付责任。
据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