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朋友老张因为子女常年争家产寒了心,将市值数十万的房产过户给朋友老王代持,仅留手写字条“房子实际归我子女”。两年后老王突然离世,其妻子电话注销联系不上。老张的子女应该怎么追回房产呢?
葫芦岛市读者 刘文
答:老张的子女要追回房产,须先证明老张委托老王代持该房产,该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是老张,并非老王。
建议老张的子女尽快收集购房合同、购房出资凭证、物业费交纳记录,邻居、居委会、物业等证人证言,以及老张和老王关于代持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将老王的妻子、子女、父母(如在世)等法定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确认房产实际归属于老张。此外,为防止其擅自处分该房产,建议在起诉同时,对该房产申请财产保全。
本栏目读者问题由“辽宁老年报法律维权服务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