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3月1日起施行

辽宁老年报 2025年03月04日

本报讯 记者田婧报道

明确住宅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丰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内容;回应老年人最关心的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助餐等问题,从政策支持、经费保障、人才供给方面作出明晰规定……《抚顺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明确抚顺市居家养老服务具体内容,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老年人子女及其他负有赡养、扶养义务人的义务,强化了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格局,为提升全市选择居家养老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夯实了基础。同时,《条例》规定了要依托抚顺地区资源积极开展健康养生、避暑养老、旅居养老、中医保健等具有特色的养老模式,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多业态发展和跨区域协同发展,满足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多样化、高品质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在首要位置详列了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及代办等生活照料服务,积极回应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除生活照料外,居家养老服务还包括健康照护、精神慰藉、文化体育、安全保障、法律服务等,《条例》明确列举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近30项。此外,对高龄、特殊困难、失能、残疾、空巢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了多项补贴和关爱服务,如每月至少一次的探访关爱服务、集中照护等。

此外,为了支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条例》还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职责,对养老服务设施科学规划设置,对新建住宅区和已建成住宅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作出明确规定。确定了新建住宅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产权归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有,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设施和有关建设资料移交并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明确了未达标的已建成住宅区,县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资源整合、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逐步予以解决,确保能够达到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