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向再婚配偶索要扶养费吗?

辽宁老年报 2024年12月10日

问:我和老伴儿是晚年再婚,双方均有成年子女。我无退休金,而老伴儿有退休金。我觉得她应该承担我的生活费用,但对方却说让我的子女承担。请问我能否向她索要扶养费?盘锦市读者 王江

答:在有子女的情况下也可以同时向再婚配偶索要扶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先,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生活困难、缺乏经济来源时,有权要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因此,作为无退休金的一方,你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向配偶提出经济扶养请求。其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即使你再婚,你的子女对你的赡养义务并不因此而免除。最后,如果你与再婚配偶就扶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且生活困难无法得到解决,也可以考虑通过提起民事诉讼途径寻求救济,请求法院判决再婚配偶和子女履行扶养义务。

本栏目读者问题由“辽宁老年报法律维权服务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