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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售卖闲置药品不可取 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管局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2026年06月09日 

本报讯 近日,针对辖区旧物市场出现老年人私自售卖闲置、剩余药品的问题,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与普法劝导工作,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筑牢群众用药安全防线。

据了解,部分老年群众家中存有剩余常备药、慢性病药品,因担心药品闲置浪费,擅自到旧物市场摆摊售卖。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个人储存、售卖条件无法达标,极易造成药品变质、药效流失,甚至失效,存在严重用药安全隐患。同时,个人私自售卖药品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为及时消除安全风险,沈河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入辖区旧物市场开展常态化巡查排查。执法过程中,该局坚持温情执法、柔性治理,对存在违规售药行为的老年人,以教育劝导为主,不简单处以处罚。工作人员面对面普及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个人禁止私自售药的相关规定,详细讲解违规售药的法律责任。针对部分群众的认知偏差,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耐心释法,讲明闲置药品私下流通的危害,引导老年人主动停止违规行为。

通过多轮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普法引导,辖区旧物市场私自售卖药品现象得到有效整治,老年群体用药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广大老年市民:切勿私自售卖、转让个人闲置药品。日常生活中,务必通过正规药店、医疗机构等合法渠道购药,坚决不购买个人转手、来源不明的药品,严防购入过期、变质及假冒药品,切实守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罗峥 吴丹本报记者 朱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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