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道各部位的黏膜厚度不同,对温度的耐受程度也存在差异,因此,入口的食物温度有一个最佳范围。
饮品别超过65℃ 口腔和食管的上皮黏膜最薄,最高耐受温度约50℃~60℃,一旦超过65℃,便会被灼伤。世界卫生组织将“饮用超过65℃的饮料”列为“2A类可能致癌因素”。
进食保持35℃~40℃ 胃黏膜比食管稍厚,对食物温度的接受范围是35℃~40℃,此时的消化酶活性最强,若超过55℃或低于10℃,消化酶分泌便会受抑制。肠道的耐热温度更高,但很不耐冷,食物最好不低于15℃。
食物进入胃后,降温十分缓慢,因此建议食物在进嘴时温度就控制在合理范围。专家给出两个简单的测温方法:一个是唇测法,即用下嘴唇内侧黏膜(与食管黏膜的敏感度接近)轻碰食物或饮品,感觉不烫不凉,大约对应35℃~45℃;另一个是手背测温法,即用手背轻触杯壁或碗边,如果感到烫手,温度往往超过60℃。
需提醒的是,有些食物的表面温度合适,但可能是“隐形烫食”,比如饺子、汤圆、烤红薯、微波炉加热的饭菜、保温杯里的热粥等,其局部温度较高,吃前一定要晾一晾。张炳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