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报10月14日第6版刊发的敬老主题公益广告,弘扬了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了全社会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我十分喜爱。贵报时常推出各类公益广告,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举措值得大力提倡。我在公交车、电梯等公共场景也常能看到此类公益广告宣传,特此为这样的正能量传播点赞! 大连读者 刘毅
尊敬的刘毅读者: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鼓励与肯定。公益广告是弘扬正气、凝心聚力的重要载体,更是萦绕在我们身边的“文明风景线”,在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刊播公益广告是各级各类媒体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本报作为行业报,平均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应不少于两个整版。时下,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平台,以及城乡主干道、机场、车站、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社会媒介,都在通过这一形式传递正能量,助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
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刊发更多优质公益广告作品,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力与影响力,也热忱欢迎广大读者朋友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本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