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百万大奖,摊主以未付款为由夺走中奖彩票,引发路人围观报警。近日,安徽省淮北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布情况通报称,目前涉事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中奖彩民已顺利兑奖。
那么,未付款的彩票刮出大奖,奖金该归谁所有?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介绍,在法律上,彩票属于无记名有价证券,属于动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摊主将彩票交付给顾客,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奖金的所有权也应归属于顾客。另外,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在该案中,彩票摊陈列明确标价的彩票构成要约,顾客拿走彩票并刮开的行为构成承诺,即使顾客尚未支付购彩款,但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摊主和顾客仅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会对彩票的物权产生影响。摊主可以向顾客索要购买彩票的费用,但不能主张分割奖金。
现实中,购买彩票时可以注意彩票摊主所设的提示和规则。如果摊主明确要求“先付款后刮奖”,并设有相关文字提示,顾客应当遵守规定;如果摊主未有明确提示,为避免纠纷,应当提前询问相关规则后再进行购买、刮奖。建议在交易过程中,坚持先付款后刮票,可在付款备注上填写彩票编号、保留支付凭证或要求摊主在票面的空白处签“已付款”字样和日期确认,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