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春节期间,我和老伴儿在公园遛弯儿时遇到正在遛狗的邻居,他见到我们后说想要上厕所,让我们帮忙牵一会儿狗。我们同意了,我牵着狗在公园公厕门口等他。但狗突然挣脱狗绳冲了出去,将一个小孩的手咬破了皮,邻居出来后赶忙把狗叫了回来。邻居说狗很乖一般不会咬人,出现这样的事故是因为我没牵好,让我出孩子80%的医药费,我应该怎么办?抚顺市读者 李淼
答:如果你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则应当由你的邻居承担受伤小孩的医药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重大过失等情形。狗主人是动物饲养人,你是动物管理人,对狗所造成的他人伤害,应当由你或他来承担。但你为邻居临时义务照看狗,属于法律上规定的义务帮工人,需要承担多大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义务帮工是指为了满足被帮工人生产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帮工人在无法律义务或约定义务的情形下,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动或服务的行为。对义务帮工致人损害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帮工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被帮工人则可向帮工人追偿。根据这一规定,狗致人伤害,主要是因为狗挣脱狗绳,而并非因为你存在疏于照看、松开狗绳等重大过失情形,因此你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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