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洋报道 近日,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统一部署,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
《通知》明确,要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积极为老年人提供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质量更高、获得感更强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通知》从以平台服务助老护老、以援助服务助老护老、以公证服务助老护老、以调解服务助老护老、以公益服务助老护老、以普法服务助老护老等6个方面提出了行动措施。《通知》还提出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对于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等具体措施。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和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治宣传进村、入户、到人。
《通知》强调,各地司法局、民政局、老龄办要高度重视,把“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加强沟通协调,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特色的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增强服务供给。各地民政局、老龄办要将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作为2024年老龄工作重点内容,加强协调、推进、落实。各地要做好对助老护老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