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的王女士因交通事故受伤,除了医疗费外,还主张要求赔偿误工费,结果被对方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拒绝。老人帮子女照看孩子,子女每月支付相应“带娃费”。带娃老人被撞伤是否可以索赔误工费?法院会怎么判?
2021年2月,王女士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不慎被驾驶机动车的田某撞倒。经诊断鉴定,王女士肋骨骨折,肩部等全身多处受伤,构成十级伤残,机动车驾驶员田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王女士平时帮女儿、女婿带孩子,女婿每月给王女士2400元,现发生交通事故,女儿的孩子没人带,产生了其他额外损失,要求田某及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
田某及保险公司认为王女士早就过了退休年龄,不可能产生误工费,帮女儿带娃属于义务帮忙行为。双方就赔偿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田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等,总计17万余元。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女士关于误工费的请求,但由于王女士的女婿平时是通过现金支付的带娃费,没有留下转账记录,就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这笔误工费。判决目前已生效。
据《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