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口岸限定区域划定完成

辽沈晚报 2026年09月18日

本次划定范围覆盖66个已开放泊位、4个待开放泊位,划分16处口岸限定区域。 营口鲅鱼圈边检站供图

本报讯 记者吕洋报道 为规范营口港口岸限定区域管理,保障边检机关依法依规管理口岸限定区域,维护出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通关秩序,9月15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与营口鲅鱼圈边检站联合印发《关于营口港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措施及划定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明晰营口港口岸限定区域,强化口岸安全管控,保障口岸通关秩序平稳有序。

前期营口鲅鱼圈边检站对照口岸安全防控闭环管理任务需求,按照“有效管理、因地制宜”原则,会同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开展多轮次基础调研、实地踏查和座谈协商,联合营口市商务局广泛征求驻地政府、口岸联检单位意见建议,并达成共识。本次划定范围覆盖66个已开放泊位、4个待开放泊位,划分16处口岸限定区域,包括鲅鱼圈中部及北部港区、鲅鱼圈南部港区、仙人岛港区等多个作业区域,涵盖散杂货、煤炭、矿产品、石化、鞍钢、集装箱、客班轮、LNG及原油等各类码头泊位。《通告》分别明确各片区陆域、水域口岸限定区域边界。陆域结合码头泊位实际,按泊位岸线、门机外轨、封闭围栏、码头卡口等地理标识划定;水域限定区域统一为靠泊国际航行船舶为中心的周围10米范围。其中包含部分正在申请扩大开放的泊位,一并纳入管理范畴。

此次《通告》发布,将为边检机关强化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港区生产作业管控提供清晰依据,有利于筑牢口岸安全防线,提升营口港对外开放运行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营口鲅鱼圈边检站将以口岸限定区域划定为契机,聚焦海港口岸安全防控闭环管理任务,紧紧围绕“人、物、地、事、网”等关键环节,不断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口岸限定区域管理质效,优化管控服务措施,持续助力营口港口岸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