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为规范电力设施使用,提高电网资源利用率,国网沈阳供电公司梳理出连续6个月未用电用户清单。请相关客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国网沈阳供电公司各线下营业厅,核查电费余额并办理销户、退费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将按规定予以销户处理。后续若有用电需求,将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要求为您办理新装业务。如有疑问,可咨询属地营业网点。
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0天。
咨询电话:66195598
国网沈阳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