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齐海川 记者赫巍利 王迪报道 近日,沈阳铁路公安局鞍山站派出所民警在鞍山火车站候车室执勤时,凭借敏锐的职业嗅觉,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携带危险化学品进站案件,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事发当天,执勤民警在候车室开展常态化安全巡查时,一名神色略显慌张的旅客张三(化名)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在依法对其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民警从其随身携带的单肩包夹层内,查获了一瓶仅有10毫升的不明液体。经进一步核查与鉴定,该瓶内液体为俗称“Rush”的挥发性吸入剂,其主要成分为亚硝酸异丁酯和亚硝酸异戊酯。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明确规定,此类物质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化学危险品,不仅对人体健康具有极大的潜在危害,在密闭的公共交通场所携带更是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面对铁一般的证据,张三对自己非法携带危险物质企图蒙混过关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警方对张三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