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更好地支持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安居,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优化调整5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
阶段性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职工单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由65万元调整为9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由85万元调整为150万元;家庭成员3人及以上缴存,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由105万元调整为210万元。
扩大“商转公”贷款范围
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可享受同等购房贷款额度上浮1.3倍~4倍。
阶段性取消贷款次数限制
缴存人新购住房或办理“商转公”贷款时,家庭成员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并可享受首套首付比例和首套贷款利率。
阶段性支持缴存人购买车位(库)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在同一小区购置无产权登记车位、车库的,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合计最高可提取3万元。
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单身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由1600元/月调整至2000元/月。政策调整前当年已提取的,可按调整后的提取额度继续提取。
执行时间
新政实施:2026年3月15日起
车位提取受理:2026年4月10日起
阶段性政策有效期:2026年12月31日止
本报记者 赫巍利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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