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吕洋报道 近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已在全省14个地市的城区,共784个公安派出所启用。每个派出所都有专属的报案“二维码”,张贴在派出所服务大厅的醒目位置,群众到所只需要“微信扫码”即可报案或申请监督。截至目前,这个小程序已受理群众扫码报案1407件,申请监督21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理。
据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在全国首创“四横一纵一提升”执法监督体系,建成执法监督管理“数智”平台“全链条”监督警、案、物、场、卷等执法要素,持续推进全省66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紧盯群众上门报案可能遇到的“不接案”“不受案”“不规范”以及“监管难”等问题,以信息化手段拓展群众上门报案渠道,研发并上线运行了“码上报案”小程序。
该小程序本着“简洁明了、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设计理念,以好用、管用、易用为目标,主要设置了两个功能:
1.“我要报案”,即群众首次到派出所现场报案时,扫码即可快速完成报案信息登记。当群众到派出所上门报案时,如果需要对自己的报案进行“网上登记”,可在民警引导下,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派出所大厅张贴的“码上报案”专属二维码,进入“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点击“我要报案”选项进入报案界面,按照页面提示填写提交姓名、手机号、报警内容等基本信息后,公安机关会即刻处理报案需求,并全程纳入监管之下。
2.“申请监督”,即报警人对公安机关受立案环节有异议,比如报警人认为该派出所对自己所报案件存在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等现象,一键即可申请进行监督。这里既包括通过扫码报案提交的报案诉求,也包括曾经通过其他方式反映的报案诉求。群众可以在扫码登录微信小程序后,点击“申请监督”选项,按要求填写原报警时间、报警内容、接警人等相关信息,提交后申请监督事项会自动流转至公安法制部门开展监督。
群众扫码提交的报案诉求或者监督诉求,都会全量纳入公安机关监督范围,并自动触发多重内控监督机制。派出所对报案信息的处理情况会受到大数据监督系统的实时监测提醒,防止出现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等问题,让人民群众的权益更有保障。
在“全程闭环”方面,当群众通过“申请监督”功能反映公安机关受立案问题时,举报投诉信息将直接推送至公安法制部门进行监督。核查处理完成后,法制民警将通过电话回访,将结果反馈给群众,实现闭环。同时,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将不定期对核查处理结果和沟通反馈情况进行监督巡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是针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补充和强化,不是报案的唯一途径,群众仍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拨打110、到派出所口头报案或者扫码报案。无论选择哪种方案方式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公安机关都会依法依规办理。
出于公安数据安全考虑以及现有的技术条件,“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暂不支持在线查询业务进展及信息推送功能,但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将逐步增加相关功能。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目前“码上报案”微信小程序暂不支持在派出所外扫码使用,需要群众亲自到派出所现场进行操作,非派出所内部张贴的“码上报案”二维码均为虚假信息,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热点问题:
问题1:拨打110报警和上门口头报案模式,扫描二维码报案突出的优势是什么?
答:“码上报案”,主要是为了推广其两个方面的创新优势。
一是接报案更加规范,群众如选择扫码登记报案,系统会自动将扫码报案的信息上传至110接处警平台,通过规范的派警机制进行接报案工作,而且在执法办案系统中会留存可查询、可回溯的电子化报案记录。相较于到派出所口头报警,可以最大限度防止遇到不如实受立案等问题,确保群众的报案诉求依法依规进入法律程序处理。
二是监督更有保障,在群众选择扫码报案的同时,报案信息会同步实时推送到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对群众报案的处理情况都将纳入监管范围之内。不仅保证了群众的报案事项有人处理,而且能够得到依法、公正、规范处理,使“阳光下执法”更有亮度、更加实在。
问题2:已经通过其他方式报警的案件,还能否通过扫码报案申请监督呢?
答:无论曾经是扫码报警、拨打110电话报警,还是通过其他方式报警,只要群众对公安机关处理结果或者工作效率不满意,都可以到派出所扫描“码上报案”二维码使用“申请监督”功能。
公安机关相关监督部门会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向当事人进行沟通反馈。这里需要提示一点,为了确保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请群众在使用“申请监督”功能时,尽量到反映问题所涉及的派出所进行扫码登记,通俗一点讲,就是“哪有问题、去哪扫码”,这样有利于精准定位、快速处理,及时向当事人反馈监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