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这个地方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辽沈晚报 2025年06月06日

该单位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管网被拆除。沈阳消防供图

沈河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沈阳消防供图

该单位高位消防水箱已拆除,现改为住宅用房。沈阳消防供图

该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沈阳消防供图

本报讯 记者王月宏报道 近日,沈阳消防曝光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沈阳东森房地产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沈阳东森房地产,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6-8号(东森商务广场9号楼)。5月24日,沈阳市沈河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6-8号的沈阳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森商务广场9号楼)进行检查。

发现该单位存在下列火灾隐患: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2.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管网被拆除;

3.高位消防水箱已拆除(现在改为住宅用房);

4.未设置消防电梯;

5.防排烟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6.应急照明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7.部分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被占用。

以上火灾隐患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判定方法中第5.3.3条,已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沈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向沈河区应急管理局报告,由沈河区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区政府并予以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