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保温材料、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人造板、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灶具、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防水卷材……辽宁四家企业因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6月4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建筑保温材料、防水卷材、人造板、燃气灶具等产品与消防安全紧密关联,为充分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高相关企业及负责人依法履责意识,该局发布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第一批(共4起)典型案例。
2025年1月24日,沈阳新民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沈阳永晟伟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保温材料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款16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1月6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大贴面板加工厂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人造板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1月26日,阜新市海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阜新市海州区宏莱厨具电器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库存不合格家用燃气灶1个,没收违法所得36元,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3月13日,盘锦市盘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辽宁辰泰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防水卷材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5736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