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肉冒充驴肉店主被追责

辽沈晚报 2025年03月27日

本报讯 记者康科峰报道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4年5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莫某在其经营的某驴肉家常菜饭店内,受利益驱使,购进马肉冒充驴肉加工制作成驴肉菜品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5.5万余元。公安机关将其抓获时,现场扣押“酱驴肉”两包。经检验,在扣押的“酱驴肉”中检出马源性成分,未检出驴源性成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