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康科峰报道 近日,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偏岭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企业良性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原告沈阳某彩钢厂向被告公司提供钢板修建停车棚,被告公司收到货物后,在长达6个月的时间内正常使用钢板,却一直拒绝支付货款,原告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较好,不愿支付货款另有原因。被告公司订购的是3.5mm厚钢板,但收到货后经测量,钢板实际厚度为3mm。虽然不影响使用,但确实存在瑕疵。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代理人进行沟通,劝说双方多从企业长远发展方面共同缩小分歧。
最终,原告公司工作人员亲自到被告公司道歉,被告公司在合同价款总价中扣除6000元后立即支付货款,双方达成调解并自动履行。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