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铁拳行动”

执结30年前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辽沈晚报 2024年12月12日

本报讯 记者康科峰报道 “你好,我是调兵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请配合法院工作!”经调兵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统一部署安排,执行局再次开展“铁拳行动”集中执行行动,全力攻坚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

自开展“铁拳行动”以来,调兵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按照相关部署,共计结案319件,执行到位3145.67万元。执行完毕154件,到位483.08万元;终本42件,到位1735.68万元;和解24件,到位911.05万元;撤回51件,到位14.28万元;其他方式终结46件,到位1.37万元。其中,执结涉企案件134件,执行到位2936.42万元;执结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219件,执行到位83.1万元;执结涉民生案件64件,执行到位146.54万元;执结长期未结案件(超6个月)84件,执行到位2651.82万元。执结三行清收案件44件,执行到位2556.88万元。同时,执行局召开局务会议,对执行质效进行分析总结,对标对表,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在“铁拳行动”过程中,调兵山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30年前的案件。该案起源于1994年申请执行人高某某与被执行人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过当时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执行款。现经执行局长朱立宏和干警梁郁龙的多次入户走访、谈心,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最终促成了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不但让申请执行人打开了沉积30年的心结,也让被执行人感受到了“执行铁拳”的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