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金松报道 “在鱼苗投放的那一刻,我真心认识到电鱼行为的错误,我不仅以后再也不干这种事情了,还要劝身边的人不能干这种事情……”9月23日,闫某某等5起6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主动自费购买1600余尾鱼苗放生到太子河平山区流域。
今年以来,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办理了多起非法捕捞案件,闫某某等使用电鱼机等禁用工具和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渔业资源损失和水域生态环境破坏。
平山区检察院以“谁破坏,谁修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惩治犯罪+警示教育+生态修复”三管齐下,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增殖放流社会自愿服务活动,针对性修复,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警示劝诫。
9月23日,在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平山区检察院的监督和见证下,昔日“捕鱼人”变成了“补鱼人”,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弥补非法捕捞的过错,修复河流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