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法院17小时追回千万元欠款

辽沈晚报 2024年05月22日

本报讯 记者康科峰报道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17个小时连续交涉,成功在外省某银行“特殊账户”扣划1000万元欠款。

某企业长期拖欠货款960余万元,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经调查发现,该企业是省内外数家法院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其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办案人耿军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提供重要线索:被执行人在外省某银行开设的账户中存有一笔资金。执行局长周立永遂安排焦丽法官与执行干警马鑫火速赶赴哈尔滨。

执行干警在当天下午3时35分到达银行。焦丽法官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该行开立两个银行账户:一个是活期账户,此前已被13家法院查封标的一亿元左右;另一个是定期存单贷款质押账户,内有存款一亿元,其中有质押贷款9000万元,将于当日晚24时自动偿还本息后注销。

执行干警及时对资金转移进行阻击。该质押账户不属于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不允许冻结的范围,且与活期账户并非法定的子母账户关系,自动还款后被执行人仍可通过网银转走余款。执行局长周立永在指挥中心与办案人同步连线,指出质押权仅为优先受偿权,余款法院可以执行,该质押账户可以冻结,并指导办案人现场进行释法明理。当晚9时,银行协调总行派出技术人员修改系统数据,确保账户还款后不能通过网银转走余款,并向法院出具冻结存款回执。次日,办案人向银行送达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一日后1000万元到达沈北法院执行款一案一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