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房产局发布2023—2024年采暖期第1号供热调度令。为有效应对11月5日至6日的雨雪寒潮天气,确保供热安全、稳定运行,沈阳市房产局将对各区、县(市)房产局(住建局),供热管理部门,全市供热单位作出多项要求。
其中,明确要求各供热单位要加强运行管理,11月6日二次网回水温度不低于28.3℃。结合天气变化情况,务必提前调整供热参数,确保居民室温达标。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幼儿园、学校、养老院、老旧小区等区域,适当提高运行参数。同时,要做好煤炭储备和管理工作,避免因雨雪天气造成煤炭潮湿,影响供热质量。
同时,要求各区、县(市)房产局(住建局)、供热管理部门,要提前安排部署,组织辖区内供热单位做好运行管理、煤炭储备、诉求办理、应急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有效应对本次降温天气,保证供热质量。
在诉求办理方面,要求各供热单位公开服务电话要24小时有人接听,用语文明、规范。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处理省、市12345平台等渠道的供热诉求,确保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同时,所有供热应急队伍要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管网、设备故障,供热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市、区供热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尽快完成抢修工作,确保居民室温不受影响。此外,各供热单位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对热源、环保、电气控制等设备加强排查,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安全生产。
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