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新修订《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奖励最高30万元

辽沈晚报 2023年11月03日

11月2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辽宁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举报奖励办法》),并详细解读。

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辽宁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厅、财政厅负责解释,《辽宁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辽公通〔2015〕220号)同时废止。

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举报奖励办法》中共规定了12种针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可以获得奖励,其中最高奖励30万元。

新“举报办法”主体更宽,范围更广,奖励标准更高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不仅严重摧残吸毒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无数家庭悲剧,而且会诱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

实施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是推进全民参与禁毒工作、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抓手,是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广辟线索来源的重要手段。早在2015年,辽宁省就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禁毒人民战争的不断深入,2015年版举报奖励办法存在举报主体过窄、举报范围有限、奖励标准偏低等问题,已远远不能满足禁毒斗争现实需要。

今年以来,全省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282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684名,缴获各类毒品折合海洛因当量156.54公斤,省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为了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省禁毒办、省公安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学习借鉴,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修订了《辽宁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目的是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投身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鼓励实名举报,公安机关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据介绍,新修订的《举报奖励办法》共计4章17条,主要在奖励对象、方式、范围、条件、标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奖励对象,《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都可以统称为举报人,也就是奖励对象。

关于举报方式,《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各级禁毒办、公安机关应当指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或其他受理方式。举报人可以采取公开或者匿名方式进行举报。为便于查证和奖励,我们鼓励公开举报,也就是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关于举报范围,《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及人员的,均属于奖励范围。包括不限于: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举报吸食、注射毒品;举报非法走私、贩卖易制毒化学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制毒物品的工厂(窝点);举报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等。

关于奖励条件,《举报奖励办法》规定,获得奖励应当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举报发生在我省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二是有明确具体的基本举报事实,即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三是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用;四是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

12种情形可获举报奖励,最高30万元

关于奖励标准,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采取物质奖励方式,《举报奖励办法》中详细规定了12种情形,根据不同情形,奖励金额在300元-30万元不等。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一)缴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分别以海洛因、麻黄碱为基准进行折算。

(二)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毒品:

缴获10克以下,奖励300元;

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下,奖励500元;

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奖励1000元;

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

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

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

缴获2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

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0万元;

缴获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三)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

缴获1千克以下,奖励500元;

缴获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奖励1000元;

缴获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

缴获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5000元;

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

缴获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

缴获300千克以上50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

缴获500千克以上1吨以下,奖励20万元;

缴获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四)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万元至20万元。

(五)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六)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七)举报吸食、注射毒品人员的,现场查获1人,奖励500元;举报聚众吸食、注射毒品人员的,查获3人以上不满5人的,奖励3000元;查获5人以上不满10人的,奖励1万元;查获10人以上的,奖励2万元。

(八)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根据举报,查明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每案奖励5000元。

(九)举报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查证属实的,奖励300元;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人员的,每抓获1人奖励1000元,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

(十)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十一)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十二)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

此外,《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奖励举报资金实行分级负责、分级保障的原则,纳入各级公安机关预算,统筹管理。举报线索查破毒品犯罪案件后,各级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起2个月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热点问答:30万奖励可累计也可单独获得

问:奖励办法中提到“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应当指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或其他受理方式。”那么具体有哪些方式?

辽宁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雷伟:在举报方式上,我们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拓宽了举报渠道,主要有四种: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打110或者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来信举报,举报人可以写举报信,邮寄到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进行举报;来访举报,举报人要求当面举报的,可以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当面进行举报;邮件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这种途径的进行举报。

问:奖励条件中“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指什么?

辽宁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雷伟:“其他必要条件”,主要是指需要举报人实名举报,目的是确定奖励对象,否则无法兑现奖励。也请大家消除顾虑,我们建立了举报保密制度,绝不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大家可以放心大胆的进行举报。

问:奖励标准中提到最高可奖励30万元,主要指的是什么情况?

辽宁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雷伟:最高可以奖励30万元,主要是指两种情形:第一种是累计奖励,指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可以达到但不超过30万元;第二种是单笔奖励,主要是指举报人或者是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是作出特殊贡献的,可以最高奖励30万元。这里所提到的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一般是指被评为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毒品案件。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