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因贪图便宜而购买“最低价”“清仓甩卖”等超低折扣商品,要提前关注商品价格变化情况,避免落入“先涨价再降价”的消费陷阱。
“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已经开启,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集中促销消费提示。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要理性安全购物。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择,货比三家,挑选有质量保障的正规商品,不能为了凑单而盲目购买不必要商品;不轻易将个人信息、手机动态验证码提供给他人,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防止误入钓鱼网站。
同时,谨防价格陷阱。不要因贪图便宜而购买“最低价”“清仓甩卖”等超低折扣商品,要提前关注商品价格变化情况,避免落入“先涨价再降价”的消费陷阱;部分商家存在限制“优惠券”“红包”的使用地区、使用时段以及叠加使用等问题,消费者在购物前应仔细阅读促销规则,详细了解“优惠券”“红包”使用条件、范围和期限。
提醒消费者,还要仔细验收货物。收到物品后尽量当场验货,确认完好无损并符合约定后再签收。如破损,应当场拒签并拍照留证。如签收后发现商品有质量等问题,应保留好商品的包装,及时与商家或平台联系,注意退换货时限,避免产生纠纷。
要留存交易证据。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可通过录制视频、截屏等方式,妥善保存优惠促销页面、促销承诺、直播页面、与商家的聊天记录、订单信息、付款记录等信息,同时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以便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据可查。
此外,要依法维护权益。如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也可以登录全国12315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鼓励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系统,直接与相关企业协商解决纠纷。
辽沈晚报记者 朱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