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化解矛盾纠纷12.8万余件,为群众办理非调解类民生实事1.3万余件……
在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据悉,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6万件,同比增长66.6%,矛盾纠纷基层一线化解率占比提升至88.2%,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积极推进雷锋式“枫桥经验”在辽沈大地落地生根,为我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省依托市、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建成市、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14个,依托司法所建成乡镇(街道)矛盾调解中心1355个,16265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不断提档升级,实现了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全覆盖。全省17916个人民调解组织、8万余名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一线优势,甘于奉献,履职尽责,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6万件,同比增长66.6%,矛盾纠纷基层一线化解率占比提升至88.2%,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省司法厅还积极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搭建起“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体平台、延伸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平台、汇聚社情民意的联系平台”。今年以来,全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化解矛盾纠纷12.8万余件,为群众办理非调解类民生实事1.3万余件,开展宣传教育4.8万余次。
同时,省司法厅建立由党委领导、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主任、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人民调解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1355个。今年以来,全省司法所摸排纠纷线索7.3万件,参与或直接化解矛盾纠纷10.1万件,个人调解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3369件。今年以来,全省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3.2万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2122条,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指导帮助制定村规民约977件,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9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初审案件1498件。全省共建立省市县三级人民调解专家库115个,有调解专家1528名,市县两级专业法律服务团队117个,在实践中较好地发挥了示范、指导作用。今年以来,全省118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2.8万件,有力解决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此外,全省还在法院设立调解组织 203个,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诉讼纠纷。配合全省中级和基层法院选聘驻院特邀调解员1426人,切实加强和规范诉前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
省司法厅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断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辽宁实践,打造形成了富有辽宁特色、解决实际问题的以雷锋精神为内核,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为基础,以乡镇(街道)矛盾调解中心为主阵地,以市、县人民调解中心为支撑,以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主线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辽宁实践。
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