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到期 租户多缴180元水费房东拒还

辽沈晚报 2023年04月19日

昨日,读者顾女士向辽沈晚报反映,她在沈阳市大东区租房期间,每次都是按照水费催缴单缴纳水费,等到退租时才发现,她已经多交了50多吨的水费,“房主不给我退这笔钱,自来水以我不是房主为由不能给我退钱,这180元水费真要打水漂了。”

5年前,顾女士开始租住在大东区香檀1917小区,家里只有两口人,每个月的用水量也不是很大,每次看到水费通知单后,就通过微信进行缴费。通过缴费记录可以看到,每两个月缴费一次,每次缴费金额在60-100元不等。

“我发现水费异常是在去年六七月份,当时差不多有一个月时间家里没有人居住,但之后的通知单上仍然要我交60多元水费,我就觉得有点奇怪,家不住人水费怎么没见少呢?”顾女士这时只是在脑海当中出现了短暂的怀疑。去年9月,房租到期时,房主将押金返还给了她,并对水、电、煤气费进行了核实,“别的都没有问题,只有水费有较大出入,我认真读表才发现,水表指针照比通知单上显示的‘本次表示数’少了50多吨,但房主对此不认可,让我自己去找自来水要回多收的钱。”

顾女士称,如果房子是自己的,多交一些水费倒也无妨,毕竟没有什么损失,“就等于预存了,但我是租房的,房东拒绝返还我多缴的180元水费,说没时间配合我,找到抄表员,也无法解决,说我不是房主,不能将多缴的钱返还给我。”

半年多过去了,180元钱一直没要回来,顾女士心生不平,“我承认没有查看过水表读数,是我的疏忽,但我多缴的钱是交到了房东账户上了,你房东不能不承认啊!”

从事房产中介的王楠告诉记者,顾女士遇到的问题较为普遍,租房在结算水、电、燃气费时都有可能存在不完全对应的情况,“顾女士提前缴纳的180多元水费受益者为房东,她应该找到最初的中介,让工作人员帮她结算,截止到交房日期,费用都是实时的,租户多缴部分房东要返还给租户,欠费部门再由押金中扣除,双方谁都不会吃亏。”

辽沈晚报记者 金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