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辽沈晚报 2023年02月24日

于海朋、赵长宏、徐静、刘廷军:

经查,你们在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期间,对该联社部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处罚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辽银保监罚告〔2023〕4号、5号、6号、7号)。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处罚意见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有关权利。

联系人:朱冠滔,张智辉

联系电话:024-22572106,024-22572127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8号

辽宁银保监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