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办 律师 何禹霖 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先生与王女士经人介绍相亲后准备结婚。王女士父母为了给儿子娶媳妇,便向金先生索要高额彩礼。面对高额彩礼,金先生与王女士家多次协商无果。为迎娶对方,金先生不得不四处借钱,最终将高额彩礼如数交给王女士家。二人在筹备婚礼期间,王女士得知金先生的部分彩礼费是借的,于是向金先生提出分手。金先生对王女士的悔婚行为感觉非常气愤,致电询问王女士家人索要高额彩礼的行为是否违法?自己能否追回已经支付的高额彩礼。
何禹霖律师认为,金先生有权追回。根据《民法典》一千零四十二条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何禹霖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金先生有权要求王女士家返还已支付的高额彩礼。
恋爱中的微信转账
是否属于彩礼?
所谓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是一方为了促成婚约的履行、实现结婚的目的,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财物。当结婚目的不能实现时,接受彩礼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彩礼。关于彩礼的认定标准,应综合双方是否存在婚约、交往是否以结婚为目的、双方工作生活社会环境、钱物交付的方式和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在恋爱期间,一方通过微信转账“520”元、“1314”元等有特殊含义的款项,通常不认定为彩礼。鉴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形成的一种特殊且亲密的社会关系,为维系和经营双方的感情,在日常生活期间向对方给付财物属于正常的赠与行为。
如果转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且金额较大,虽未明确表明为彩礼,但一般来说,大额转账也不能单单理解为恋爱时培养感情的正常支出,当多次转账涉及金额较高时,应当视为彩礼。
彩礼的返还条件是什么?
彩礼是否返还,以男女双方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彩礼。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手续,彩礼一般不予返还,但有两个例外情形:双方未实际共同生活的,婚前彩礼的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符合以上情形的给付方,在离婚时主张收受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女方父母有返还彩礼的责任吗?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以彩礼的给付构成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但彩礼收受方将彩礼交给父母或用于父母家庭共同生活,父母则负有彩礼返还的义务,可成为彩礼返还的主体。
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一般由父母操办,彩礼通常为一方父母代送,另一方父母代收,且多为家庭共有财产,彩礼给付方要求收受方与其父母共同返还彩礼,父母可以成为共同被告。
购买的金银饰品是否为彩礼?
根据地方习俗,一方基于结婚目的为另一方购买的金银饰品,如日常所说的“三金”,该金银饰品应认定为彩礼的一部分。如果是在恋爱期间,一方为了表达爱意而赠与对方的金银饰品,则不属于彩礼。金饰物品必须明确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才应视为彩礼。
辽沈晚报记者 康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