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内的商品特价宣传海报,标注的某款商品原价为虚假价格,商家从未以该价格出售该款商品,市场监管部门对药店进行了处罚。
11月13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重拳出击,打击了一批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金融监管局等部门通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营口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营口某药房价格欺诈案
2022年3月23日,营口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时发现,营口某药房店内某款商品特价宣传海报中标注的原价为虚假价格,该药房从未以所标注的原价出售过该商品。2022年7月2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营口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药房停止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吴某某违法销售医疗器械案
2022年2月21日,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监测线索调查发现,当事人吴某某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未经国家批准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违法所得达5万余元。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对尚未出售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进行扣押。2022年4月14日,因此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吴某某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抚顺市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2021年7月14日,抚顺市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调查发现,某建筑公司承建项目拖欠69名工人工资共计242万元。抚顺市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限期支付拖欠工资。在规定期限内,该公司仍未支付拖欠工资。2022年3月4日,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抚顺市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并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进行依法处理。
辽阳市辽阳县民政局查处
违法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案
2022年6月10日,辽阳市辽阳县民政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辽阳县河栏镇某殡葬用品加工点进行查处,当场查获棺木23口。2022年7月28日,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辽阳市辽阳县民政局责令该加工点停止违法制造销售行为,并没收全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查处驾驶人未取得客运出租
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案
2022年7月29日,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周某在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情况下,驾驶其牌照为辽F7U×××的小型客车从事非法运营营利。经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查询,驾驶人周某曾在2020年因非法运营行为接受过行政处罚,此次属于二次违法。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对其作出暂扣违法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处罚款。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林草局查处
丁某滥伐林木案
2022年9月6日,国家森林督察图斑显示永甸镇太平村林班出现变化,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林草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村村民丁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滥伐树木360株。2022年9月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林草局责令丁某补种滥伐树木1080株,并处罚款。
鞍山市发展改革委查处
评标专家违规评标案
2022年2月24日,鞍山市发展改革委在对鞍山市某工程招标投标项目进行监管时发现,该项目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评标专家未按规定进行评标的情况。2022年3月2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鞍山市发展改革委对技术类评标专家舒某某、曹某某、康某作出6个月内禁止参加招标项目评标的行政处罚,对服务类评标专家陈某某、郭某作出3个月内禁止参加招标项目评标的行政处罚。
丹东市公安局查处废品收购站
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案
2022年4月21日,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汤山城派出所在侦查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材料被盗案中发现,汤山城镇某废品收购站老板牟某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过程中未如实进行登记。2022年9月25日,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汤山城派出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查处宠物诊所
违法从事动物诊疗案
2022年8月18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盘锦市双台子区某宠物诊所在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开展动物诊疗活动。2022年9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责令该宠物诊所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大连生态环境局查处
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2022年5月9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大连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通过自行修建挖掘的砖砌废水收集池和土坑擅自排放废液,经采样检测,排放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2022年6月7日,依据《辽宁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此案件因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辽沈晚报记者 朱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