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沈阳市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313户,目前改造任务全部竣工,提前8个月完成省目标任务。
今年年初以来,沈阳市房产局结合“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本着符合条件的农户应改尽改原则,加快解决沈阳市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的“急难愁盼”实际问题。6月底前,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项目已经全部开工,各地区依据国家和省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风俗的建设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原房建设面积;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户,将保障其最基本的居住生活条件。
据介绍,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乡镇对建房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再由各地区主管部门开展综合验收。为确保验收的准确性,各地区主管部门联合专业机构共同对房屋进行最终验收,不仅对改造质量验收,同时还对房屋造价进行评估,低于补助资金标准和质量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一律不予通过验收。
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